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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律师勤勉尽责,牵引少年回归正途——本网律师为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掩隐罪办案手札

2026-02-12 00:00:00 290 来源:


小邹(化名),2008 年 4 月出生,辍学后沉迷手机,2025 年 6 月底在抖音平台看到“帮人取东西,一单 500 元”的兼职信息,遂与该平台联系,同年7 月初,先后6 次在西安、武汉等多地按指令从受害人手中提取现金共计200余万元,后根据指令交付给上游人员(接收人包裹严实、仅露双眼)。7月8日,小邹在进行取现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小邹共获取报酬 2000 元。

事发后,小邹亲属访问多家律所的多位律师,经多方了解、比较后,2025年7月19日委托本网负责人汪群律师及助手丁可怡律师担任小邹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下称辩护人)当日便会见了小邹,依法向侦查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随后也向批捕的检察官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检察官审阅后曾电话通知准备退赃取保(当时报捕的文件只发现两起数额不大的事实),但公安机关随后发现有多起事实还未查清,且有跨省作案,最终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辩护人结合小邹系未成年,主观恶性较小,涉案时间极短等情节,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后因案件侦查需要,未获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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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终结后,辩护人积极阅卷,制作《阅卷笔录》,根据案情制作《六笔事实整理汇总表》。起草《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汪律师在与检察官的沟通中,得知检察官对同类案件有可能以上游犯罪(如诈骗)共犯处理,一旦被认定为上游犯罪的共犯,基准刑将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汪律师提出小邹对上游犯罪完全不知情,没有共同的犯意,不可能构成诈骗罪共犯的观点。经过多轮据理力争,检察官最终采信了辩护人的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起诉,给出认罪认罚后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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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该量刑建议的从宽幅度不是很大,汪律师与小邹的亲属商量后,觉得还有一定下调的空间,小邹也是希望判处二年左右有期徒刑,认罪认罚具结书没有签署。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辩护人积极及时询问案件进展,主动找到审判长,提出该案中小邹系未成年人,被上游蒙骗利用成犯罪链条末端的 “工具人”,主观故意程度低、社会危害性小,兼具间接受害人身份。同时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初犯等诸多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并制作了量刑建议计算表对此进行逐项论证,建议对小邹判处二年以内有期徒刑,尽量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了辩护意见。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情节、被告人年龄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辩护人与审判长、检察官再次沟通,建议调低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最后检察院同意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的认罪认罚建议,法院判决小邹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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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小邹父亲的性格、认知的原因,认为“请律师就该马上放人”,多次对辩护人产生误会,进行了许多内耗。但汪群律师团队本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勤勉尽责,不仅精心准备了每个阶段的专业法律文书,会见其十余次,而且与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司法人员多次沟通,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每次会见都像父母一样关心、关爱孩子的身心健康,小邹对汪群团队律师的工作也非常满意,多次留言劝导其父亲相信律师、配合律师,做好沟通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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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孩子都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在其成长过程中,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误入歧途;每一位父母的性情、认知、为人处世也不一样。但汪群律师团队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初心,勤勉尽责,为心智未熟的未成年人提供专业、高效的辩护。从一个长者的角度,排除干扰和内耗,从案件事实出发,正确引导亲属和孩子,认识自己的错误、悬崖勒马,迷途知返。本着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刑事司法政策,与司法机关多次沟通,为其争取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罚。以专业法律力量和人性关怀,牵引迷途少年重新审视人生方向,回归正途、重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