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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群律师担任工程施工合同案被申请人的代理人,申请人主动撤销仲裁申请

2021-03-03 12:20:35 304 来源:

本网负责人汪群、团队成员张小丽律师系武汉某电气公司(以下称为甲公司)法律顾问。2020年1月,甲公司与湖北某公司(以下称为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乙公司将甲公司申请为被申请人至咸宁仲裁委,汪群律师担任被申请人甲公司的仲裁代理人。

在代理过程中,汪群律师充分听取代理人甲公司的意见,通过甲公司的陈述了解到:乙公司的代表人与甲公司员工合谋恶意串通,签订虚假变造的《工程承包合同》、构造虚假仲裁事由,损害被申请人甲公司的利益。且乙公司并无本合同施工的资质,根本就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汪群律师指出,这些行为涉嫌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该事实被反映至咸宁仲裁委员会。并在仲裁开庭后,甲公司在本网律师的配合下,拿到武汉某公安分局刑事立案的通知书,仲裁委收到刑事案件立案通知书后,终止了该案的审理。后来,申请人惧怕自食恶果,主动撤销仲裁申请。最终,咸宁市仲裁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由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六千余元。

甲公司委托本网律师代理的两起仲裁纠纷都以撤销案件为结果,作为被申请人的权利得到维护,本网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勤勉、尽责的负责任态度得到了顾问单位甲公司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