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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卖家违约怎么办?

2018-01-11 00:00:00 376 来源:

房价上涨,卖家违约怎么办? 案情简介:去年6月,王先生与李先生通过中介签订的一份《武汉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先生以购买李先生位于汉口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房屋总价126.5万元,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办理房屋过户,过户前缴纳首付款。合同签订当日,王先生支付了3.5万元定金。在中介的催告下,李先生于7月底才配合王先生到银行办理银行贷款审批,八月中旬,银行贷款终审通过,不想李先生以超过了约过户的时间拒绝配合过户。这下王先生急了,中介也尝试着说服李先生协助过户,但均遭到李先生的拒绝。汪群、张小丽律师代理思路办案过程:卖方毁约,绝大多数都是想将房屋另售给出价更高的买家,为了防止卖方一房二卖导致房屋执行困难或者不能执行,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查封时获悉,8月初李先生已经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第三人,第三人钱款已交齐,并已经入住,正在办理过户。办案结果: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6)鄂0102民初5649号判决书判决李先生退还王先生购房定金3.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5.3万元。李先生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01民终5157号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律师提醒: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家仅交付定金的情况下,通常会因为房价的快速上涨导致卖家出现违约,许多买家仅接受卖家的双倍定金后即同意解除合同,确不知卖家违约时,买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赔偿房屋涨价后的差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