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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汪群、吕桂青律师成功为集资诈骗嫌疑人辩护

2023-06-29 14:30:00 133 来源:

成功案例汪群、吕桂青律师成功为集资诈骗嫌疑人辩护



202272日,P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外省律师推荐,P家属找到本网汪群律师,希望汪群律师组织专业团队为P辩护。接受委托后,汪群律师、吕桂青律师积极与办案人员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对P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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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该起集资诈骗案的众多同案犯在多年前陆续被追诉进行了刑事判决,案件材料已经形成,检察院以公安机关原侦查认定事实,起诉书》指控20159月至20163月,被告人P在公司期间,该团伙众多犯罪人员共向173名中老年人非法集资总金额6080000元,实际造成被害人损失5939625元”并以上述金额为依据,建议判处P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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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诉机关指控P的涉案金额巨大,法院决定对P予以逮捕。面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利局面(原卷宗中的《审计报告》),二位律师仍坚持不懈,认真细致地梳理案卷材料,对《审计报告》中173笔事实根据不同人员的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剔除不属于P参与的部分,制作并递交了详尽的《**公司集资诈骗案统计表》,反复与公诉人和主审法官沟通,还原P参与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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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二位律师充分的准备和仗义执言的严正态度获得了其他同案人员的赞同,一致推举第二被告P的辩护人汪群律师率先发表辩护意见,主审法官给予了汪群律师充分的辩护时间,合议庭认真听取了辩护意见,保障了当事人的辩护权。经过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二位律师的辩护意见,重新认定了P的涉案金额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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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后,人民法院向公诉机关发函,建议其调整量刑建议。公诉机关根据二位律师的辩护意见和庭审查明的客观事实,对量刑建议进行调整,建议判处P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可适用非监禁刑。最终,P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5 (1).png7 (2).png

2023427日,二位律师与P家属一起到孝感市第一看守所接到了重获自由的PP得以与家人团聚,安心开启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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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及其家属不仅对汪群律师团队丰富的刑事案件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表示钦佩,还汪群律师团队孜孜不倦追根溯源、不迷信、不放弃、尽职尽责、******程度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感恩于二位律师始终坚持专注、高效、分工合作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案件的每一个细节,P及其家属和开庭参与人员对汪群律师团队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此,二位律师也感谢办案机关,能独立、客观办案,虚心听取、尊重并接受律师的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人权,推动了法治的进步。